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答复书是并没有决定的答复,还在商量与研究中,是还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需进一步等待行政复议决定书来判断复议事项的结果。...
行政复议答复书 (复议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和你机关《行政复议提出答复通知书》(统复答字[200]号)的要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车辆进行暂扣,并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交强措[2014]****号)当场送达当事人***签收,明确告知了有关权利及行使权利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规定于当日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补办了批准手续。()因此,答复人对被答复人***涉案车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涉案车辆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因此,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予以维持。 此致 ***市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局 2014年*月*日
依据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5日内会答复你不予受理,7日内会答复你已经转送,一般问题,从正式受理开始计60日内答复复议决定,若遇到特殊情况,至多90日内可以得到复议决定。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书时,如果认为被申请单位的行为给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可以做出赔偿决定,即使申请人没有提出赔偿请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1人已浏览
972人已浏览
937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