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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1,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执行6个月未果的,你可以要求上级法院执行,你的情况,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执行 2,关于媒...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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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期限为六个月,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的强制行为。这是一项特殊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执行人应当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和变更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未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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