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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存款调查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时,应调查两个方面,即存款余额和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收集方式如下:(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和银行卡,...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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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知道我家存折中有20多万元,存折在我妻子手中,我不知道账号,只知道银 行,取证困难。要想合理分割存款,我该如何取证? :申请法院调查。 2。我们双方共有的房产的价格,谁来评估?是法院还是我自己找评估单 位?是否在诉讼前就要取得评估结果? :协商不成,法院委托评估。 3。我向父亲借款30万元还房贷已经法院判决由我归还。但这是我们夫妻的共同债 务,离婚时我应如何提起诉讼?如何分割共同债务? :双方共担。 4。我曾在妻子的胁迫下写过“保证书”,承认有外遇。一审时她表示已原谅我。 :有可能再要求你赔偿,至于事实是不是存在,可在诉讼中举证。 再次起诉离婚时,她可否以“保证书”为由,要求多分财产? :假设事实成立,不多分财产,但可要求赔偿。
取得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方式:双方可以收集销售合同、房屋产权证书、赠与合同、继承文件(遗嘱)等相关材料。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生产、经营、投资收入、工资等财产。
主要是收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合同、借据,以及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其他体现共同举债意思表示的有关证据,这些都是债权人用以证明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力证据。 夫妻债务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日常家事范畴内的共同债务,二是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共同债务。 对于日常家事范畴内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一般无需举证;配偶一方如果反驳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举证证明举债人所负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而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债务,原则上不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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