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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
一、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二、商标注册的必要性是: 1.有利于品牌驰名,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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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有下列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处加盖的章戳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
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注册商标图标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图形常用来表示某个商标经过注册,并受法律保护。 注册商标是指已获得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部分。注册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标志。
撤销注册商标的主体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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