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
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举办民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举办民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5人已浏览
597人已浏览
609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