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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享受政策是:社保金无中断连续缴纳且分娩时满12个月以上,你缴纳中断后又补缴,属于连续缴纳。...
1、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2、你父亲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合同,并同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对于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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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关于同意通过补缴方式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问题的批复》甬人社发[2020]188号的规定:职工妊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单位通过补缴费以后,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因工作单位变动,未能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的,其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 2、因单位原因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其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 3、因经办机构原因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所以您符合上述第二种补缴情形,可以要求单位向申报部门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累计缴纳保险费满一年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就算中间中断也没关系;所以也不需要一次性缴纳所有保险费,只要按每个月缴纳就行。但是必须注意时间上的问题,生育保险一般是不能补缴的,即孕妇在参保期间分娩才能享受生育报销,否则亦无法享受这一待遇。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不能重新交付。生育保险一般由使用者为员工购买,个人不能自己购买。享受生育保险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员工生育时,使用者购买生育保险的费用累计达到12个月。2、员工生育应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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