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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当前我国法律未对婚外情现象实施惩罚,婚外情只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不承担民事责任,在...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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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一人一个,但也存在例外。孩子抚养权问题: 1、子女不足2周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孩子已满10周岁;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时,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一、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二、,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的两个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婚前为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活、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义务等。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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