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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分特殊决议事和普通决议事项。 普通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一般表决事项,仅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下列协议范本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不同,必须适当调整修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关于同意×××、×××转让其股份的决议 时间: 地点: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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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由非转让股权的股东签字,转让股权的股东不需要在本次会议决议上签字。新股东在决议通过后才属于本公司股东,更不需要签字。 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意的方式可以是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声明,也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对是否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转让股权的股东没有表决权,不需要签字。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分之二以上的情况: 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议时间:年月日会议地点: 召集人:主持人: 应到股东4方(其中新股东2方),实际到会股东4方(其中新股东2方),代表100股权。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公司名称由原来的绍兴县纺织品有限公司现变更为:绍兴县纺织品有限公司 二、同意变更公司住所:公司住所由原来的绍兴县兰亭镇娄宫村现变更为,绍兴县福全镇沈家畈村 三、同意原股东将其持有绍兴县铭真纺织品有限公司的33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66)全额转让给 四、同意原股东将其持有绍兴县纺织品有限公司的17万元股权(占公注册资本的34)全额转让给 五、股东变更后,有、琴组成新的股东会,各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以货币出资33万元,占66,出资时间2008年1月17日以货币出资17万元,占34,出资时间2008年1月17日。 六、选举为执行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免去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 为监事.免去监事职务聘任为公司经理,免去的公司经理职务。 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原股东(签字或盖章):现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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