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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公民在年满18周岁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记者从国家民委获悉,2015年5月20日...
若户口本上的民族发现错误可以申请更改民族,但是改民族涉及到诸多利益问题,手续比较严格 (一)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由申请人到县(市、区)民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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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修改的,公民修改民族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属区县(自治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提出更改民族成份的书面申请。并领取填写民族成份更改申请表。 二、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更改民族成份的资格初审、出据相关证明,在申请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更改民族成份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根据户籍所属区县(自治县、市)民宗工作部门要求,申请人应提供如下更改民族成份的相关材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民族成份基本情况证明。 2、申请人户口簿首页户籍人口增减记载复印件。 3、申请人父母少数民族成份户口页、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户口簿中户口页及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年满二十周岁以上,父母双方的民族成份均系少数民族,申请人与家庭主要成员关系证明。 四、由申请人所属区县(自治县、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签署更改建议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查更改。 五、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提出更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更改民族成份证明。申请人持市民宗委更改民族成份的证明及审查后的申请表到申请人户籍所属公安派出所办理更改民族成份手续。
户口本改民族需要当事人到户口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应当改成居民户口。省已经进行了户籍改革,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区市包括、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天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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