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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兵入伍体检的项目主要有一般检查、体脂肪检测、血常规、尿常规、肝功11项、肾功3项、血脂4项、空腹血糖、心肌酶四项、甲状腺功能3项流变、类风...
征兵体检项目:1、外科(身高、体重标准、视力标准);2、内科(血压标准、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3、耳鼻咽喉科,嗅觉丧失,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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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要审查学历,但不是在体检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征兵体检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妇女)和辅助检查。手术(身高.体重标准)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妇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二、内科(血压标准、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血压标准:收缩压:≥90mmHg。小于等于140毫米Hg。舒张压:≥60mmHg。小于等于90毫米Hg。2、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耳鼻咽喉1、嗅觉丧失,不合格。2、听力测定,双侧耳语不足5m,不合格。3、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严重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严重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等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4、ⅱ度以上肿胀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咽喉疾病发音功能难以治愈,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眼睛1、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二、色觉异常,不合格。三、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四、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5、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和青光眼不合格。5、口腔1、ⅲ度龋齿。两个以上缺齿并列。三个以上不在一起,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疤痕,影响咀嚼和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和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6、妇女1。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瘤,不合格。7、辅助检查1、血常规检查正常标准:血红蛋白男性120~180g/L(12~18g/dl)女性110~150g/L(11~15g/dl)红细胞男性4、0~5、5×10/L(400~550万/mm3)女性3、5~5、0×10/L(350~500万/mm3)白细胞总数4、0~10.0×10/L(4000~10000/mm3)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血小板计数100~300×10/L(10~30万/mm3)2、尿液检查正常标准:外观:透明.淡黄色pH值:4、5~8、0尿比值:1、0035*尿蛋白:阴性至微量尿酮体:阴性*尿糖:阴性胆红素:阴性尿胆红素:0.1~1、0Eμ/dl(弱阳性)*镜检:(离心沉淀标本)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管型:无或偶见透明型,无其它管型。*女性尿妊娠试验:阴2。粪常规检查(当地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常规检查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正常标准:外观:黄软镜检查:红白细胞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和肠道原3。酶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标检测乙肝表面抗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40单位以上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不合格。
征兵体检共有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女性)及辅助检查。 一、外科(身高、体重标准)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二、内科(血压标准、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 1、血压标准:收缩压:≥90mmHg。 2、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三、耳鼻咽喉科 1、嗅觉丧失,不合格。 2、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3、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4、Ⅱ度以上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四、眼科 1、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2、色觉异常,不合格。 3、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4、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5、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 五、口腔科 1、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 2、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六、妇科 1、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七、辅助检查 1、血常规检查 正常标准:血红蛋白男性120~180g/L(12~18g/dl)女性110~150g/L(11~15g/dl)红细胞数男性4.0~5.5×10/L(400~550万/mm³)女性3.5~5.0×10/L(350~500万/mm³)白细胞总数4.0~10.0×10/L(4000~10000/mm³)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血小板计数100~300×10/L(10~30万/mm³) 2、尿液检查(带*为必检项目) 正常标准:外观:透明、淡黄色pH值:4.5~8.0尿比值:1.003~1.035*尿蛋白:阴性至微量尿酮体:阴性*尿糖:阴性胆红素:阴性尿胆元:0.1~1.0Eμ/dl(弱阳性)*镜检:(离心沉淀标本)红细胞:男0~偶见/高倍镜。女0~3/高倍镜白细胞:男0~3/高倍镜。女0~5/高倍镜管型:无或偶见透明型,无其他管型。*女性尿妊娠试验:阴性 3、粪常规检查(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常规检查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正常标准:外观:黄软镜检:红、白细胞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3、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标法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氨酸氨基转移酶40单位以上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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