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
1、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18周岁。对于孩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同时,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还明确指出,孩子超过18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第一,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第二,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没有继续履行抚养的义务。当前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一般做法是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协议。只要双方有协议,法院认定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协议中对抚养费支付突破了18岁,支付方同意负担子女全部或部分的大学学费,法院也会予以认可。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法院在判决抚养费上还是会遵循18周岁的年龄限制。
抚养费不是支付给孩子上大学,而是支付给孩子18岁。但有两种例外: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子女,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应承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2)仍在学校就读的;(3)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
没有法律支持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