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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走“判后答疑”程序。如果法官不釆信关健证据,可以要求答疑。也可以选择其它法官答疑。如果法官依然采信不实证据,向监察委起诉或者向检察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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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证据是指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出虚假证明、鉴定、记录和翻译,故意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严重危害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和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因此司法机关对国内外都有严格的规定。《刑法》第三百五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提供虚假证据是指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出虚假证明、鉴定、记录和翻译,故意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严重危害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和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因此司法机关对国内外都有严格的规定。《刑法》第三百五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单位或者是个人。 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隐瞒事实欺骗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进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对方已经履行完毕但未销毁的债务文书或者其他材料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再次履行债务或者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这就是典型的以“隐瞒真相”的方式提起虚假诉讼。而且,“隐瞒真相”可以称为变相地“捏造事实”,“隐瞒真相”消极不作为与“捏造事实”积极作为之间具有等价性。所以,隐瞒真相也属于虚假诉讼的行为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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