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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私自强占集体坑塘,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
日本折腾XX有几年了,再折腾100年也不是日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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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都是整体征占鱼塘,多改造利用为绿化环境,部分征占主要是穿越、跨越式占地,借助鱼塘的空间或塘底作为支撑。以热电厂铁路专用线穿越鱼塘为例,其征地补偿不仅是表面性问题,涉及到塘底筑坝(基)、切割水体、机械振动、环境再造等一系列复杂问题。主要的技术性问题包括征地面积的计算、次生破坏的补偿等。
在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都是整体征占鱼塘,多改造利用为绿化环境,部分征占主要是穿越、跨越式占地,借助鱼塘的空间或塘底作为支撑。以热电厂铁路专用线穿越鱼塘为例,其征地补偿不仅是表面性问题,涉及到塘底筑坝(基)、切割水体、机械振动、环境再造等一系列复杂问题。主要的技术性问题包括征地面积的计算、次生破坏的补偿等。
侵占集体池塘是违法的。至于怎么处理,要看行为人是怎么侵占的,才能给出具体的处理方案。侵占集体财产罪,即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自己的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贪污论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从法律上可以看出,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明确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数额较大的规定,"5000-20000元"在数额巨大的情况下,以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具体数额因地区而异。发达地区数额大约10万元,一般为2-三年有期徒刑。可以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关于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制。(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说明土地权利。(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察。(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第六十八条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察,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明。第六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依法支持和配合,并提供工作便利,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第七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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