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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写好的遗嘱是可以更改的,因为遗嘱的设立都是在世的人想要在死后安排好所有的事项,所以只要立遗嘱的人有了新的想法都是可以进行修改的,但是因为...
已经写好的遗嘱修改是可以的,同时也可以撤销和变更,但对于修改者必须是写遗嘱的本人,只要修改之后就可以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是通过公证遗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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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法律赋予立遗嘱人的民事权利,经公证后可以修改,修改的要求是: 1、立遗嘱人健在; 2、立遗嘱人没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是指遗嘱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进行的个人处分,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的处分和处理其他事务的指示或者委托,在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后出现新的情况,因主观客观方面的原因可以依法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部分内容。 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视情况而定。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3条的规定,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公证机构复查,予以补正、更正或者撤销错误公证书。如果公证书没有错误,那么就不允许更改,只能重新公证相关事项。 因此,如果遗产继承公证书没有《公证程序规则》第63条规定的可补正、更正或者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就不能予以更改。要想变更没有错误的遗产继承公证书的内容,只能重新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已经公证的遗嘱可以修改,遗嘱是由遗嘱人在生前自愿订立的,在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前; 是可以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修改的,即使是公证遗嘱,也是可以修改的,但一定需要在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前修改,如果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了,就不能进行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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