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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反不正当竞争部门的职权: 1、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2、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3、进入涉嫌...
1、反不正当竞争部门的职权有: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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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部门有以下职权:(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求他们说明相关情况或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信息;(3)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文件、文件、记录、业务函电等资料;(四)查封、扣押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产;(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以财产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他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以竞争优势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主动消除或者减少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不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什么叫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如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倾销等。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进行竞争的行为。那么,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表现有什么呢?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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