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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遗产纠纷较为有点复杂。给你分析一下,:一、大儿媳要证明独自赡养老人,有证据证明否?如有,那么可适当分得遗产;二、大儿子先于老人死亡的,...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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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继承父母的房产儿媳是有份的,但是遗嘱有明确表示归个人的除外。即如果遗嘱中有明确表示房产归儿子一方所有,那么和儿媳是没有关系的;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表示,那么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是在双方结婚前继承的,则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父亲去世,儿媳妇没有继承权。父亲立遗嘱,把遗产留给了儿媳妇的除外。一般情况下,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丧偶儿媳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遗产。或者遗嘱中有儿媳继承的,丧偶儿媳也可以继承遗产。在实践中,确定是否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一是为公婆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者为公婆在生活中提供主要帮助;第二,对公婆履行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和频繁性。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无论丧偶儿媳是否再婚,都是第一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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