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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定代表人借款是用于个人支出,之内起诉法定代表人个人;如果法定代表人借款是用于法人经营,可以将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一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
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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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系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应由您举证证明。2、您可以在借款合同履行地(接受货币)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所在地法院起诉。根据《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借钱人到期不还款,有借条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应符合起诉条件,被告住所地是起诉的必要条件,必须想办法了解清楚才能起诉。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诉讼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只根据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辩称已偿还贷款的,被告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对贷款关系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辩护贷款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可以作出合理解释,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贷款金额、付款交付、当事人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证人证词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贷款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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