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
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诉讼一方不离也可以判离,但前提是双方感情确实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缺席判决的态度是非常慎重的,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一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 3、一般情况下被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离婚案件除外,属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庭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但该规定对哪些情况下被告必须到庭并没有详细说明,实践中,人民法院采取拘传措施是非常罕见的。
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因为不愿意离婚,所以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内未出庭,那么原告是否可以离婚呢?有人认为,即使原告有证据,由于被告没有出庭,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进行质证,所以法院在此种情况下不宜判决离婚。我认为,若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庭应诉的,则丧失质证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有关证据规则来对证据加以分析认定。若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如果因为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而判决不准离婚,则无疑是在让原告为被告不履行出庭义务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是否可以缺席处理呢?如果法院缺席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对夫妻共有财产是否要一并进行分割,针对这一问题,有的法院在处理时只单独解除婚姻关系,对财产不予分割,当事人以后有争议可另行起诉。有的法院在处理时,对能够查实的财产进行分割,对无法查实的财产不予分割。我认为后一种处理方式要合理。能够查实的财产在分割上是不存在事实和法律上的障碍的。若不予分割,则离婚后这部分财产仍然属于共有(比如房屋),双方都有权使用,而这极容易产生纠纷。当事人在离婚后若发生争议还需重新起诉。这不仅使当事人劳神劳力,造成诉累,也会增加法院的工作,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而实践中可以通过一些实际的情况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家暴、出轨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719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