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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通过法院做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部门是设区市一级人社局的工伤认定科。《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
在我国不做工伤认定不算工伤。工伤不做认定,不能享受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救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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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受工伤,超过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也已经超过按人身损害提起民事诉讼救济的时效,工伤职工已经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愿意赔偿的,不受限制。 但是,具有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八条规定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情形的,扣除不予计算的时限后,没有超过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主张权利。
在我国住院期是可以做工伤认定的。
在我国住院期是可以做工伤认定,由其用人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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