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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可以享有当事人本人16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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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三)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的费用进行结算;(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般而言,六级伤残的话,那么一次性赔偿费一般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16个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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