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在法院审判期间又犯新罪如何处理

2022-08-13
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司法实践中,罪犯在服刑期间被多次减刑的情况下,特别是减刑涉及到刑种变更时,例如死缓减刑为无期、无期减刑为有期徒刑,对本条规定的“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应如何理解及计算存在较大分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1月28日下发的法(2012)4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因漏罪、新罪数罪并罚时原减刑裁定应如何处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罪犯被裁定减刑后,因被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而依法进行数罪并罚时,经减刑裁定减去的刑期不计入已经执行的刑期。”然而,《意见》的出台并没有消除分歧。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