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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土地使用用途的办理流程如下: 1、根据法律规定,报请有批准权的政府部门批准; 2、批准通过后,持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
如果做公证的话,双方都必须到场。不做公证,双方协议签字认可也可以。但是,条款要明确清晰,以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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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权属变更的,房地产发生转移,权利人发生变化,卖出方和买入方的土地使用人应在办理产权登记这时,同时到分局征收科办理土地使用费手续,更改缴费登记证,卖出方办理“变更登记”核减土地使用费,买入方办理“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核增土地使用费。
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以长春市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为标志,全市“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全部到位。在长春市国土局、编办、财政、房地、林业、水利、农委、畜牧等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2016年6月30日前,榆树、农安、德惠和九台区,相继颁发新证。11月20日,长春市已经在市区范围内启动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屋土地证没变更长春实施创新举措,一是“交易登记一个厅”,方便群众办事。确定“综合窗口受理,并联流程审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模式。二是“受理业务一窗口”,提高服务效率。长春涉及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等业务在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比国家规定的时限缩短了20个工作日。
变更”。是指承包户之间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因其它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或者部分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丧失的或者错误填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需要变更登记的。变更登记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承包方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持二轮延包合同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村委会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4)(发包方)证明材料,主要是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5)承包方将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报送乡(镇)经管站审核。经审核后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 (6)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后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和承包户交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市农业局经管站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增减变动栏目填写增减变动地块名称及面积,并在证书上注明“变更”的字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周口土地承包证变更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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