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竞争法是市场竞争的基本法和兜底法。凡是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而经营者的市场行为与竞争法所确立的市场竞争原则相违背的,均应依照该法进行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什么是反不正当竞争 形式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或类似名称命名的成文法律,除了德国的立法之外。其他的如希腊191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奥地利1923年《联邦反不正当竞争法》、波兰1926年《制止不正当竞争法》和日本1934年《不正当竞争防止法》。 反不正当竞争是调整企业竞争行为的规范。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已在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成经济法的核心。在一些国家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辅助性法和法规在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和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最早使用不正当竞争概念的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第10条规定:“在工业或商业中任何违反诚实习惯的竞争行为都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1896年德国制定了第一个专门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世界上最早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特别法。 1993年9月2日中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于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分5章33条,主要内容包括: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界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把握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导向性、有效性。突出在重要节日、法规实施日等时段开展宣传;突出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设立、悬挂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标语(图版、横幅),组织开展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专题宣传、举办讲座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的作用,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性和本质,宣传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工作取得的成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和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的重要性,制作有宣传教育意义的宣传片,在辖区人流集中的地段组织放映;积极协调通信管理等部门发布公益短信,更大范围的提高舆论引导力和传播力;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型媒体工具,通过发布微信、微博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反不正当竞争法最新草案中包含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1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2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3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4人已浏览
6,832人已浏览
544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