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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在复议机关正在进行行政复议的阶段,是不可以起诉的,仅在完成行政复议之后才可以起诉。 2、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
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原行政行为执行。 这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 如果原行政行为决定拆迁,可以拆迁。 复议维持的话,可以继续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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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如果原行政行为决定拆迁,可以拆迁。 当然,你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要求停止执行,但是否停止,由复议机关决定。
行政复议期间不可以强拆,在法定复议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且权利人未采取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时,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对拆迁补偿协议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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