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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竞合问题,现在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只能择一行使权利,另一种是对于两种赔偿重合部分择一行使,不重合部分都可以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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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三方交通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肇事方民事赔偿之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应当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人身损害鉴定,向肇事方主张民事赔偿。《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 1、2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5、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您堂妹的案子属于既可以认定为工伤,也可以找肇事司机赔偿的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的案件。工伤可以赔偿,交通事故也可以赔偿。但是目前河南省的做法是实行“差额补偿”制度。即先找肇事司机赔偿,不足部分再由单位(工伤保险基金)赔偿。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抢救的费用)、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医疗费、交通费以实际花费为准。丧葬费包括料理后事的一切费用,一般是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超出部分如果是实际花费也可以赔偿。死亡赔偿金是死者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二十年。精神抚慰金大概1万-10万之间。 医院的做法不合适,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 肇事者如何判刑的话,需要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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