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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住证怎么办理

2021-10-26
办理条件:(1)在广州市区居住三日以上的来穗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2)可不申报居住登记情形来穗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①在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②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③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3)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即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广东省居住证》。注:居住时间从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办理材料居住登记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处理资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2)本人照片(居住证照片收据),或者员工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照片信息(3)居住登记收据(4)居住地址、就业和就业等证明资料之一。居住地地址证明书:包括住宅租赁合同、住宅所有权证明书、住宅购买合同、住宅租赁人、使用者、学校、酒店发行的住宿证明书等,或者住宅所有者和租赁者签订的租赁手续证明书的就业证明书: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使用者发行的劳动关系证明书或者其他合法稳定就业的资料在内的就业证明书:包括学生证明书在内,学校发行的其他可以证明书连续就业的资料等。办理流程(1)来穗人员到广州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到居住地街道(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2)对符合登记条件并提供真实有效居住地址的来穗人员,登记居住信息后发行居住登记收据。(3)申报居住登记半年后,可在居住地镇、街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广东省居住证。注: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必须签字。处理期限和费用处理期限:10个工作日内发行。处理费用:(1)流动人口处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居住证登记手续,处理单位不得征收费用。(2)补充、更换居住证的,应按有关规定缴纳证明书的劳动费。办理地点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相关法规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七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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