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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当事人已经拿到判决书的情况下,若当事双方不提出上诉的话则是不会再次开庭审理的。 3、违反交通...
1、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当事人已经拿到判决书的情况下,若当事双方不提出上诉的话则是不会再次开庭审理的。 2、违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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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根据《刑事诉讼法》对审理期限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汽车,有以下情况之一,拘留,处罚金:(一)追逐竞争,情况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汽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或超过规定时速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机动车主、管理人员对定金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直接责任的,按定金规定处罚。前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重的规定定定罪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汽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根据《刑事诉讼法》对审理期限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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