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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不用办理各种手续,也不用去法院,但孩子抚养的问题有争议,可以去法院起诉。男女双方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1、同居关系是不需要去法院解除的,因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所保护。男女双方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是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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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期间财产分割或者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起诉要求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的,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起诉解决。
我国法律对同居关系视如下情形处理: 第一,对于单纯的同居关系的确认解除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一律解除; 第二,离婚后双方没有再婚,但是也没有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当作为同居关系判决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期间财产分割或者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起诉要求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的,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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