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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谈判是人的行为。谈判这一人的行为性质,对于谈判各方来说,既可以成为一种动力,也可以成为一种阻力。 (2)谈判是满足需要、获取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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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的特点:(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更容易建立和解散。(2)责任是无限的。作为一个整体,合伙组织对债权人承担无限的责任。(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权执行和监督。合伙人可以推荐负责人。(4)财产共享。合伙人投资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转让给其他用途。(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和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共享。如有损失,也由合伙人共同承担。
一是法定性。二是自治。自治主要体现在: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准则,不是由国家制定的,而是由公司依法制定的,是公司股东意思一致的结果;三是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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