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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人民警察证,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 2、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
1、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人民警察证,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 2、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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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节讯问和询问 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讯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对需要传唤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 第四十六条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并出示传唤证。 对当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可以口头传唤。传唤到案后,应当立即补办传唤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第四十七条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讯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讯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的,办案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第四十八条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讯问查证。 公安机关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但对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讯问查证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非经强制传唤的,不得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讯问。 2,如果派出所涉嫌违法的,你可以向公安局及检察院投诉,要求纠正错误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3,由此可见,派出所不能随便抓人,抓错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需要传唤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的,经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进行传唤。对于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犯罪嫌疑人案件的过程、时间和离开时间。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和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传唤原因和地点。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当场口头告知其家属传唤原因和地点,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被传唤人拒绝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不能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1、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人民警察证,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 2、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3、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 4、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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