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户口本上没有承办人盖章的,只要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3条的规定,只要求常...
不可以。《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会盖的。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不在你的户口本上盖章。如果改变婚姻状况,必须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派出所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1、户口本上没有承办人盖章的,只要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3条的规定,只要求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并未对户口簿上应加盖哪些印章作出规定。同时,第23条第3款还规定:”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据此,只要常住户口簿是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用来办理结婚登记。
1、户口本上没有承办人盖章的,只要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3条的规定,只要求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并未对户口簿上应加盖哪些印章作出规定。同时,第23条第3款还规定:”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据此,只要常住户口簿是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就可以用来办理结婚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8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410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