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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主要有如下一些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
(1)母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转让或者行使优先权;(2)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或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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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转让或是否行使优先权的决议; (2)子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 (3)如果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不同意其股东转让股权的决议,则依据公司章程由转让方之外的其他股东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 (4)如果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其股东转让股权的决议,则由股权转让方和股权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召开新的股东会或董事会,接受新股东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股东名册,公司向新股东签发股权凭证,制作相关文件,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4、评估、验资。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9、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如下所列;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基本规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一)、股票的分类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二类。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登记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并在股票上也注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如是发起人的股票,还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记载持有人姓名或名称,可以任意转让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二)、记名股票的转让根据《公司法》第140条的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违反上述程序规定的股票转让,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即如果不依法办理股东变更记载手续,公司股东一切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仍以原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人为有效,股票受让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里所说有记名股票还可以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这主要是针对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实现了无纸化的股票交易的现实情况,无纸化记名股票的转让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为了防止个别股东利用股票转让分散或集中表决权,以达到操纵股东大会的目的,同时为了保证股利分配的顺利进行,避免发生权益纠纷,《公司法》还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记名股票转让引起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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