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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携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
准备好遗嘱等材料去房管局办理产权转移即可。《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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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二、提交材料 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受理,发通知单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四、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五、内容审查完毕后,报审批 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六、制作公证书 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七、发放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1、房产过户委托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如该房产有土地证的也需复印件)、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是夫妻双方共有房产的,还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好协议书即可,工作人员提醒有时间的话较好还是自己去。 2、房产过户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你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到你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他人代理房屋买卖过户《授权委托书》公证。由被委托人拿《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就可以办理房屋买卖过户了。 3、在签房产过户合同之前,最好到当地房产交易核心查询一下此房有没有抵押或其它产权不清晰的清况。 4、然后才是签合同,合同不着急签,在签字之前要看清楚合同中的条款,最重要的是双方在违约的情况之下,所要承担的责任是不是对等的,是对等的就可以。 5、在付款方面:较好是通过银行付款(非现金交易),并且不要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因为你在过户当天,只是交件(申请过户),但并非就是交易核心同意你们过户,还要等上21个工作日后,你的房产证才出来,等房产证出来过后在付清全部房款,可以在过户当天付一半的房款或80%的房款给他,当然还得要收据。
遗嘱房地产户口手续:首先,可以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经公证处发行的公证书向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遗产户口手续。公证处受理你的公证申请时,可能要求提供与继承有关的资料和证据。其中,应包括要求两位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其次,在处理公证的过程中,如果两个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合作,或者对遗嘱的有效性提出异议,在公证处做出不公证的决定时,为了实现你的合法权益,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认权诉讼,法院审理案件后,依法作出公证判决。如果法院的判决确认你有继承权,你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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