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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发生后,常会涉及到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这是两种不同的鉴定。 1·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两者之间的区别如下: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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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
1、断定的时刻不同。伤情判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判定则应在医治完结后进行,这是由于两者的点评根底不一样。 2、意图不同。伤残判定主要在于评判医治完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作业、日子、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判定在于断定损害自身的严峻程度。鉴于其意图不同,因此,反映在损害程度和伤残程度的判定上是有一定差异的,也就是说,能够被判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由于有些损害自身可能很严峻,但经过医治后可能康复而不影响功用。 3、规范依据不同。在路途交通事故中,伤残判定的依据的规范是《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B18667-2002》,归于强制性国家规范;而伤情判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分联合拟定的《人体轻伤判定规范(试行)》和《人体重伤判定规范》。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规范拟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4、运用意图不同。伤残判定定论多用来断定民事补偿职责,而伤情判定则多用来断定刑事职责和行政职责。比方,交通事故巨细的区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伤残鉴定到司法部门下属的有鉴定资质的部门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定,有1-10级,用于民事赔偿。伤情鉴定是专业的法医部门进行的法医学鉴定,分重伤、轻伤、轻微伤等各个级别,用于刑事案件的定性及量刑。二者可以同时做,但一般不是在同一个部门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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