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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犯罪嫌疑人通信应注明律师身份、通信地址。通信内容应限于与本案有关的问题,了解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的情况及其对案件的意见。...
未被的向公安机关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或者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向公安机关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应告知其可自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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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部门在受理律师提交的相关委托手续时,律师提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可以向辩护律师通报以下情(一)涉嫌的、案件性质;(二)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的强制措施;(三)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羁押时限;(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对于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还应告知律师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办案机关许可。
律师会见,看守所可以监视,并对会见全过程进行监控,但不得监听,公安机关不派员在场。律师会见完毕应当与看守所办理在押犯罪嫌疑人还押交接手续。
律师在侦查阶段行使辩护权,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悟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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