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
依您所述,为医院的医疗过错,建议您依法维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什么时候做的手术,过去了多久,医生承认的意思你有没有录音等证据,目前你的身体情况怎么样,赔付一般是需要你先做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和医院协商一下,你和医院沟通没有?(白天来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这种情况需要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错的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从医疗机构也好或者做医生来讲,他所负责任的程度。第三,要考虑到原发疾病,跟身体损害之间还有什么关系。
首先说明的是,你是去医院整容,在整容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去掉部分,目的就是为了美关,其结果你不满意,或者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问题,但都不是伤害,最多是医疗事故,或者是医疗过错。你说的割去某些部位,就看割去的部位于你整容是否有关,比如你是为你的鼻子整容,确把你的耳朵去掉了,这就不行了。我想和故意伤害是不占边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8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1,3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