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损失能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非经营活动的债权损失,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
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损失能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非经营活动的债权损失,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企业之间的民间贷款应该得到有条件的认可,司法解释为此规定1、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相互借款,司法机关应当予以保护。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维护企业自主经营,保护企业法人人格的完整性,还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顽疾,满足企业自身经营的需要2、不仅有利于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的有序运行,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而且有利于统一裁判标准,规范民事审判规模。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对于企业之间的应当给予有条件的认可,因此司法解释为此规定: 1、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司法应当予以保护。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维护企业自主经营、保护企业法人人格完整,而且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顽疾,满足企业自身经营的需要; 2、不仅有利于规范民间借贷市场有序运行,促进国家经济稳健发展,而且有利于统一裁判标准,规范民事审判尺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企业之间可以互相拆借资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二条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9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1,0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