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宪法规定集会、游行、示威是我国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国家依法保障公民对这些权利的行...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下列要素是非法携带武器参加集会罪的构成要件: 1、非法携带武器参加集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和国家有关管制刀具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即行为人在举行集会活动中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
1、罪体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的行为是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这里的扰乱,是指对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起哄、闹事,破坏其正常秩序。冲击,是指冲散、冲入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队伍,使其不能正常进行。其他方法,是指扰乱、冲击方法以外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方法,例如堵塞集会、游行、示威队伍进行、停留的通道、场所等。客体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的客体是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 2、罪责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的罪量要素是造成公共秩序混乱。这里的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是指造成集会、游行、示威行经地或者举行地的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混乱的;使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无法进行的;发生骚乱或者其他严重事端的等。
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制度。宪法规定集会、游行、示威是我国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国家依法保障公民对这些权利的行使。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92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从而使公民集会、游行、示威有法可依。在法制轨道上运作,既保证了公民民主自由权利的实现,又保证了对滥用公民自由权权利的限制,维护了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集会,是指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游行,是指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在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共同之处是它们都是自由表达意愿,而不同之处,则是表达意愿的程度、方式和方法有些差异,由于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权利的行使,多发生在公共道路或露天公共场所,参加或观看的人数众多,情绪感染性强,对社会影响较大,所以公民在行使这些自由权利时,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又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29条规定: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员依照刑法第158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法于本条将之明确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503人已浏览
932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