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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退伍军人信息收集始于2018年11月。2018年10月左右(无论地区是全国统一,即使差距不会太大),但2018年12月底全国基本结束,希...
上海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从2018年11月开始。2018年10月份左右(这里不分地区是全国统一开始的,各地区就算有差距也不会差太多),但是全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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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伍军人优待证一般在退伍后办理相关手续时马上发放或一年内发放。持退伍证进行军龄登记(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若为参战参核部队等九类人员,需由县民政局优抚股开介绍信到县社保处说明,可优惠5年,即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 2.《上海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第八条 区民政局应当自批准发放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等相应待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次发证材料的核定,并填写《上海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发放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市民政局复核。 市民政局自收到区民政局的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复核。对符合发放规定的,送制证中心制作《优待证》;对不符合发放规定的,通知区民政局向申领人说明理由。 区民政局应当自收到市民政局签发的《优待证》及复核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发放对象发放《优待证》。 优抚对象的户籍和优抚关系从外省市迁入本市,或随军的优抚对象移交本市安置后,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发放范围的,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应当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向其发放《优待证》。
优待证一般在退伍后办理相关手续时马上发放或一年内发放。持退伍证进行军龄登记(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到了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若为参战参核部队等九类人员,需由县民政局优抚股开介绍信到县处说明,可优惠5年,即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第四条《优待证》的发放范围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军人,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等(以下统称发放对象)。
优待证一般在退伍后办理相关手续时马上发放或一年内发放。持退伍证进行军龄登记(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到了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若为参战参核部队等九类人员,需由县民政局优抚股开介绍信到县处说明,可优惠5年,即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第四条《优待证》的发放范围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军人,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等(以下统称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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