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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附办理发票专用章携带资料及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2份《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1份.申请发票直接在电子税务局提交就可以了,需要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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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咨询业、住宿业代开专票超过九万的需要申请批专票自己开具专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要求是:开具发票的应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应当向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和栏目一次如实开具。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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