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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
对于土地使用年限政策的规定,主要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具体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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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对于土地使用年限政策的规定,主要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具体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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