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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的,应当逮捕:(1)可能实施新犯罪;(2)...
逮捕是在一定期限内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是强制措施钟最严厉的一种。而逮捕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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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三个意思。一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嫌疑犯实施的,三是证明嫌疑犯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确认了事实。(2)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3)采取等待审查、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需要逮捕。即使嫌疑犯已经具备了前两个条件,也要考虑采取等待审查或监视居住等方法,能否防止社会危险,保证诉讼顺利进行。认为采用等待审查或监视居住等方法,足以防止社会危险,不需要逮捕,不应该逮捕。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逮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由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做出批准逮捕决定,然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1.提请逮捕的规定有: 提请逮捕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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