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新改革的生育政策,医保中心会根据医院所提供的数据,在分娩后第4个月将产前检查的1000元费用和生育津贴一起汇到你的社会保障卡所关联的海峡银行...
新改革的生育政策,医保中心会根据医院所提供的数据,在分娩后第4个月将产前检查的1000元费用和生育津贴一起汇到你的社会保障卡所关联的海峡银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女职工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中国女职工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第十二条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或婴儿)、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0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1,9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