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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意思表示。由于行政复议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即行政相对人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复议,因而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基础。
行政复议的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意思表示。由于行政复议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即行政相对人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复议,因而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基础。
以下是广州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在哪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你能采纳。 广州市法制办举行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揭幕仪式 新浪广东12月22日16:55关注 摘要: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市法制办建立广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中心,并在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案件受理点。12月22日上午,广州市法制办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举行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揭幕仪式。 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市法制办建立广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中心,并在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案件受理点。12月22日上午,广州市法制办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举行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揭幕仪式。 行政复议是化解社会矛盾,定纷止争的重要途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受理机关较为复杂,非专业人士很难确定。另外,在受理渠道的设置上,目前仍有部分复议机构没有设置受理窗口,人民群众申请立案不方便。为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方便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引导更多行政争议案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穗府办函〔2017〕292号)的规定,市法制办在全市建立广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中心,并在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4楼)设立案件受理点。 除原有的受理渠道继续有效运作外,广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中心可以统一接收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材料,并建立接收申请材料后的转送工作机制。今后,有需要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申请人,既可以按原有渠道向相关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提出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广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中心提出申请。 市法制办设立受理中心统一接收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的服务机制,将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提交复议申请,更有利于人民群众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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