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过期食品的维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如果商品质量有问题,但消费者未使用,合法权利未受到损害,也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要求退货、更换...
超市卖过期食品的处罚如下: 1、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超市买到过期商品的,过期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品价款十倍或者所受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不足1000元的,增加到1000元。若是超市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还可以主张“退一罚三”。
卖过期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十倍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应该赔偿一千元。消费者因为过期食品有身体损害的,经营者还需要赔偿医疗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如果消费者在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过程中遭受损害,他们有权向相关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同时,该法明确规定,对于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销售者,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支付价款十倍或是损失相当于三倍的赔偿金额。如果最终所获得的赔偿数额不足一千元人民币,则该赔偿金额必须定为一千元人民币。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人已浏览
674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