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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员工可: 1、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会保险账户并补足社会保险费用; 2、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3、必要...
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为你购买违反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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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拖欠工资、社保费的,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1从法律上说,2008年1月1日后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拿到补偿及公司应为你所交纳的保险费; 2 2006年到2008年1月1日这段时间则要按照原劳动法之规定来主张,也应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与保险费的; 3对于1994-2005年,我认为是可以主张的,但估计有相当大的难度,具体还得进行研究才能答复您。 但以上最大的问题可能在于举证。所以孟律师才叫你回去上班并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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