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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与其他案件有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法院对于是否判决离婚态度很谨慎,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和好的可能才会判决离婚,所以...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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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有不少面临离婚的人有这样一个误解:认为谁先提出离婚或者谁先起诉离婚,谁就会吃亏。 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他们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因而,并不存在谁先起诉离婚谁就会吃亏的问题。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在诉讼中作出让步或者调解是他的权利,也有权作出让步,也有权不作出让步。
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他们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而,并不存在谁先谁就会吃亏的问题。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在诉讼中作出让步或者调解是他的权利,也有权作出让步,也有权不作出让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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