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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如果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
不能。对于有名无实的婚姻,可以双方沟通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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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一方死亡后一年之内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是生存一方申请的,则不列被申请人;如果是利害关系人申请的,那么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
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按照上述的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同居就属于事实婚姻,因此双方如果为同居关系的,则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而不需要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不能就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的,可以到法院申请依法作出判决。因此如果双方能够确定同居时存在共同财产并且协商后无法进行分割的,可以到法院请求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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