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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具体来讲,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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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治疗期间享受原工资待遇不变,所以以前是怎么算现在就是怎么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康复住院期间,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康复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自己去鉴定的车费及住院材料复印费是否由单位承担. 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人工资,而且是一次性支付。
一般来说工伤后有12个月停工留薪期,期间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但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不得延长超过12个月。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来的待遇,按有关的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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