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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
程序如下: 1、借款人向贷款银行发起抵押贷款申请,提交公积金相关资料。 2、贷款银行对贷款的申请进行审批。 3、借款人办理担保手续,将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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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二手房代办交易专家杨俏为您解答:您的情况属于公积金第一套,依据2011年5月1日起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如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6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只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第一次使用公积金东莞购房,不管之前用过几次商业贷款购房,都是属于该政策的首次使用。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5.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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